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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尧坤的“公民财产权及保护”的讲座节选

一、房地产权利。
   
公民主要涉及到的财产权,第一是房地产,因为我们现在公民中日常财产主要的表现形态就是房地产,第二是储蓄,存款,第三是车辆,第四是股权等等方面,因为考虑到其他内容,公司股权,债权,因为时间有限,我没有具体再进一步讲。还有继承权,共有权,建筑区分所有权,建筑区分所有权是个很新的概念,平时大家可能不太有的听到,我们居住的房子所在的小区,小区里有好多的权力,大家都说不清楚,原来法律上是没有规定的,民法规定的时候,小区都还没有呢,所以它不可能去规定小区中怎么样怎么样,我印象中86年的百官,可以说基本上都没有私房,绝大多数住的都是公房,不管是机关,还是企业,都是单位分配的房子,房子是单位的,你只有居住的,我那个时候也就住宿舍,自己没有房子的,可能有几块存折,储蓄,有种会买银行里每个月的那种5块、10块的贴花奖。现在建筑区分所有权,小区大量的涌现,小区里有好多的事情,包括公共绿地,车位,地下室,楼道,屋顶,产生了很多东西,所以有建筑区分所有权方面的归类。

最后我介绍下诉讼时效。跟权利保护是切切相关的,有些东西比如我的权利侵犯的时候,我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去保护,我的东西被人家拿走了,法律上有规定的,过了一定的时间不能保护你了,那个东西就没有了,所以这个我们简单介绍下。

下面说下房地产方面的一些规定。

1、房地产所有权。

我觉得公民提到最多的就是房子的所有权,说的通俗点,我们这些人,除了一些大老板,财产可能是股票是最多的,一般的平民百姓最多是的财产就是房子,我辛苦做了一世,也就买了一套房子,或者好一点的,给儿子也买一套,一般的公民一生中也就12套房子,所以房子上的权利是最主要的。作为所有人,房地产上的权利,我拥有的所有权,所有权法律上包括哪些权利呢,一个是占有,最直观的就是这个房子是我的,我可以住,除了我,你们别人都不可以住,我去外面了,你们破门而入想住,是不给你们住的,这是占有不来的,只有我可以占有,你占有了,我就可以赶你走,你不肯,我就可以报110,或者到法院去起诉,把你赶走,这就是法律所有权最基本的占有。

第二个是使用,使用其实跟占有也是有点相连的,比如我的房子,我既可以住人,也可以开店,如果我的房子是独立的,我也可以做仓库,小区里的房子,只要邻居都同意,我开店也可以,这是我的使用权。

第三个是收益权,比如我房子租给你,我收租金,我买的营业房,我租出去,这个就是收益的权利。我就是把这个财产利用起来,自己不会开店,你会开,我租给你,租金给我。

第四个是处分权,作为房子来说,就是可以卖掉,也可以送掉,送给孙子,送给父亲,都可以。

所以所有权在法律上就包括这四个方面,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四个方面构成了法律上完整的所有权。

房子如何证明我的所有权,法律上以登记为准,就是有本房产证,房产证上写的名字是你,就是你的,如果你房产证拿不出,你不能够说房子是你的。比如我们生活中,有人跟房产商买房子,合同订好了,钱也付了,但是房子没有交给你,房产证也没有做好,就不能说是你的,这个房子还是房产商的,你是钱付了,要给你一套房子,但是这套房子还是他的,权证还在做,这套房子还不是你的。所以这个登记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事都会碰到的。比如农村有些人家要分家了,农村有特殊情况,我们上虞农村有的房子没有所有权的,我要分家分给儿子,你要办证就要过户给儿子,一般不过户的话,法律上就不承认是给儿子。这个在拆迁中涉及到很多的,有些没有房子怎么办,农村里就写协议,按照农村的习惯还要请长辈亲戚来做见证,俗话说,儿子要分家,娘舅来证明。这个是农村的习惯,现在还要农村集体来做证明,分户儿子一间,女儿一间,或者是大儿子一间,小儿子一间,父母房子没有了的,法律上原则上也可以。所以法律上房子登记优先,就是这个道理。有些父母买给儿子结婚的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婚前和婚后房子有区别,那是婚姻法上有讲到。有种情况是房子卖给你了,但是一直没过户给你,你想反正是自己的亲戚,没关系的,结果卖给你的那个人,外面欠满债务,财产被人家封了,然后你拿了纸说这个房子是我的,法院是不承认的,所以这就是登记优先的原则,在物权法上是最重要的一点。物权公示的原则,公示优先,公示具有排他性。房子的所有权,包括房子所有权的转移,都要以登记为主。

房子登记上的主要东西,如果登记发现有错误,你作为权利人,要去申明更正。这个情况也是有的,比如我的名字叫金尧坤,登记的时候写错了,我的坤给写成了昆,就要去申明更正。比如说这个房子说好了买来是夫妻所有的,结果就登记了一个人,你要想登记成两个人,就要去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申明更正,这是我们两人共有的,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

我主要讲的是城镇的房子,农村的房地产怎么样,现在法律上一般以宅基地的批用为主,据我所知,我们市里农村的房子所有权的证也是在局部完善,但是有好多农村的房子所有权是没有的,但是就跟人来讲,或者说父母一辈,去批了来造的房子,这个东西肯定有的,地基的批准问题肯定有的,农村房子以什么为准,就是以这个批准为准。当时土地部门批给你的一张造房子的表格上,批给谁的,这个房子就归谁所有。农村里一般来说,造房子的时候,肯定有人口几个人,人口2个人,3个人,法律上就推断为这个房子是2个人,3个人所有。当然也有个别情况是什么呢,比如造的时候,孩子还小,房子是父母造的,那么一般所有权归父母所有,夫妻共有,子女是没有的。农村的房子基本上是这样来确定的。

还有种登记情况是,家庭成员共有的话,现在也要以登记为主,当然现在登记部门也非常小心,一般现在结婚的人去登记,房产证都发2本的,从08年《物权法》开始实施以后,证明是共有财产,有些情况你要去申明,你要去更正,证明这套房子是我们两人共有的,或者两夫妻经过约定后这套房子归一个人所有。当然权证登记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排他性,所谓排他性,就是我登记以后,排除其他人的一切所有,我登记了就说明是我的,不是你的,就这个意思。所以即便这套房子你长期占有,也不能说明是你的,实际上也有这样的情况,我一直长期住这房子,但是我没有房产证,这套房子是不是我的,这不能证明是你的,如果说这套房产证拿着的人出来了,你还是要还给他的,不管你住30年,还是50年,还是要还给人家的。

当然还有种情况,就是房地产公司那里买房子,合同定好了,发票也开好了,钱也交掉了,在钥匙还没交给你之前,从法律上这套房子的所有权还是房产公司的,钥匙交给你之后,实际上你只拥有一部分的房子,就是你可以占有,但是在房产商把房产证过户到你的名下之前,从法律上还是判定房子是房产公司的,除非你跟房产公司去登记,这个房子我已经买下了,将来要归我所有,没有经过登记,房子还是房产公司所有,意味着房产公司可以把这房子拿走,抵押,银行是看证不看人的,银行看到房子还是房产公司的,银行是认可的,所以这个法律上我就简单介绍下,大家心里有个数。

2、房地产使用权。

因为房子使用权,我自己的房子有使用权,别人就不能够再来享受使用权,别人不能来侵犯,也不能来干涉,我喜欢把房间做在这间,喜欢把厨房做在那间,这都只要我自己喜欢,其他人没有权利来干涉我。

房子使用权的另一个体现是租赁,我可以把使用权转让给其他人,俗话说就是租出去,我取的租金,这也是使用权的一部分,我可以转让使用权。

在租赁出租之前,这个房子所有的权证,证书没有是不能出租的,这是法律上规定的。刚才我说到的两方面,城镇房子的权证证书,哪怕你拿到钥匙了,还没有证,你的房子是不可以出租的,你订的合同原则上是无效的,这个合同要到什么时候才有效呢?如果说你证拿不到,你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这个情况有没有,是有的,房产公司卖给你一套房子,涨价了,房产公司还没有过户给你,他又卖给了另一个人,所谓一房两卖,一女两嫁,这种情况下,你合同订了,钱也交了,甚至钥匙也拿到了,你认为房子是你的了,但是房产公司把房子又卖给别人了,那个买进的人不知道情况,他也合同订了,钱交了,房产证都做好了,这种情况下归谁所有,当然是归那个人所有,因为他房产证已经做出了。那么像这种房子,你出租是无效的,所以法律上出租一定要有房产证为前提。

享受国家福利政策的那种房子,比如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这些房子是不能出租的,国家本身是对你有一定经济困难的人,给予的福利政策,这个福利政策是不能转让的,国家给你的廉租房,你再租掉,法律上是不允许的,无效的。

小区内的住宅房子,你要出租,特别是改变用途,变经营用的,比如开什么电脑维修店了,快递公司作经营用房了,这个租出去,一定要有跟这个房子有利害关系的(邻居)同意,允许你租出去,否则你把自己的住房转成是经营的用房,没经过他们同意,是不允许的,法律上也是不合法的,租赁合同法律上是不保护的。

    法律上规定租赁最长的期限是20年,超过20年,这是租赁上的一项规定。租赁时,房屋装修,不能损坏房屋的基础和结构,比如我租个房子的附房,租了后,地面挖下去,地基挖点掉,这是不允许的,房子结构,在租赁时房屋的基础和结构是不允许破坏的,这种破坏在法律上是禁止的。
   
还有一个是房子装修的东西,这个在房子装修时碰到比较多。现在法律上是这样的,装修归属,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没有约定的,房子上装潢好的,拆不来的,比如油漆,吊好的顶,固定的,都归出租户所有,好移动的东西,归承租户所有,比如电视机、空调,好移动的,原则上是归租的人所有,法律上基本按这个规定的。这些是租房子方面的。
   
那么转租房,有种情况在房子租赁中,房子要转租,出租人不同意的话,不予出租。这些是关于房子使用方面的一些东西,法律上保护性规定的东西。
   
房地产处分方面的,通俗上讲,就是我房子卖了,房子送了,这些方面规定的。
   
主要是:
   
1,转让,要签订合同并办理过户登记。如果我房子卖给你,但没办理过户手续,所有权是我还不是你的,其实是没卖给你,只有过户过了,才是你的。所以房子转让就要办理过户手续,没有办理过户登记的,所有权没有变更(房产公司出售、家庭成员转让),这种方面我们现在纠纷也很多,公民之间,房地产之间没过户发生纠纷,是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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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转让应当真实、合理。所谓真实,过户买卖确实是真实的,所谓买卖,价钱要适当,为什么我要说这种,因为原来往往也有,日常生活中,有种因为债务多了,卖房子转让债务,如果真当卖了,我要去还债是可以的,如果为逃避债务等虚假、无偿、或不合理转让的,法律上可依法撤销;还有一种,我刚才说的房屋转让要合理,价格要适中,如果房子值30万的,你不能20万卖掉,这个法律上来讲是有问题的,为什么有问题,因为你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卖了,有些人是可以让你撤消这种买卖关系。这种情况蛮多的,打个比方,自己人转让,爹给儿子了,有种是为了交税低点,这还情由可原,有种是为了逃避债务,把房子转让,他即要逃避债务,又要为了税少交,这种情况,把房子转让了,债权人受到损失了,他可以要求你撤消房子买卖,因为你房子买卖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可以撤消,法律上有这一规定的。所以作为房子转让,即要是真实又要是合理的。
   
还有一个是房子质押,法律上规定抵押要办登记,怎么办呢?可以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公证处去办理,如果抵押不登记的话,抵押是没用的。我前几天刚刚有这么个案子,两个人有点要好的,平时是朋友,要买房向朋友借钱20万,后要求再借10万,并把凤鸣山庄房产证、土地证都押给朋友,写了借条,但是借条写的时候,押的东西没写,第二个房产证是交了,但登记没登记。事情出来了,一年多两年多,借款还不出了,要打官司了,借出去的人说他房子押给我了,首先这个房子要抵给我,但是到了法院,就没办法,因为这个房子,虽然押了,但是借条上没写是押的,第二个押了后,也没办理抵押手续。因为抵押以后的后果,抵押后,抵押的房子优先首偿,这个房子卖了20万,这个20万首先要还款,这个就是抵押的权力首先在这。如果没抵押就没这个权力,这个人外头债多,实际上他在放高利贷,高利贷放出后,收不回来,借来的钱还不出了,那借钱给他的人都要打官司了,这个人(借钱的)原来属于好朋友,房子押给他,但是没手续。所以法律上,质押一定要登记。如果不登记的话,就没有优先的权力。
   
第二个,抵押的话,如果属于共有财产的话,要共有人。所谓共有人,一套房子,法律上都是属于两夫妻共同所有,老公在抵押,要老婆签字;老婆在抵押,要老公签字。不能作为一个人的财产押出去,法律上有明确规定,象这种财产要抵押出去的话,必须要有两夫妻同意。刚才我说的房子,还有这种情况,房子是老公的名义写着,房产证是老婆给朋友,老公说这个情况我不知道,说我没同意的,这个确实手续上没有,那么这个抵押贷款是不生效的。
   
还有一种情况是赠予,就是送予,最多的就是大人的房子送给小孩,在法律上,赠予应当签订协议并办理过户登记和实际交付,否则赠予不生效。如清朝的一个杯子,值20万,要送给孙子,嘴上说说都不算数,一定要把这个茶杯给孙子,孙子自己去放好,这样才算生效。赠予有两个方面,所谓房子的,都要过户。所谓动产的,要交付。这样赠予才算有效。不是说我纸写一张说这个房子给儿子了,这是不算数的,农村里的分家析产也是这样,协议签好,娘舅证明做好,儿子一人一间分好住进,这样算赠予了。如果是纸上写写,大家都没分开住的,三间房子还是大人住的,这样不算赠予。
   
上述这些是房地产权力中基本的我介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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