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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饰

  辛亥革命后,男人剪辫,青壮年改理平顶、冲顶,后又通行三七分西发;农村老人多剃光头,或前脑剃光,后脑留长发;婴儿满月多剃“瓦爿头”,后脑勺留小撮头发,俗称“鸭尾巴”。未婚女子以长发垂辫为秀美,婚后改梳发髻。平时不理发修容,出嫁时绞脸,谓之“开面”。旧时女子兴戴手镯、戒指、项圈与耳环,立夏日为幼女穿耳孔。旧时小孩出生,经排八字有“关节”者,佩戴项圈或长命锁,意为“不让离去”。亦有给有“关节”的男小孩,在左耳孔戴一只耳环,永不摘掉。解放后,男女修饰以方便劳动和生活为原则。80年代以来,曾一度被冷落的首饰复又流行,发式、首饰均向多样化、高档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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