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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女曹娥碑》碑阴八字作者小考

    

景迪云

  在中国书法史上,浙江和浙江人作出的成就是十分巨大的。天下第一行书《兰亭集序》就是王羲之在山水清秀的绍兴兰亭写成的。古代楷书六种经典书体,浙江人创造的占了三种:即虞世南的虞体、褚遂良的褚体和赵孟頫的赵体。他们是浙江书法星空中几颗最耀眼的巨星,围绕着他们的是一片灿烂的星群:王献之、智永、贺知章、徐浩、高闲、陆游、范成大、柯九思、杨维桢、吴镇、徐渭、倪元璐、陈洪绶、查昇 、赵之谦、徐三庚、吴昌硕、徐生翁、沈曾植、马一浮、沙孟海……据我的不完全统计,总数当在500位上下。他们是浙江书坛的宝贵财富,是浙江书坛的自豪,更是我们今天学习的榜样。
  他们当然值得被不断地、连篇累牍地研究和传诵。但今天,我只想回望一下浙江书坛的源头,说一说浙江书坛的第一人——那第一颗星辰究竟是谁。
《孝女曹娥碑》碑阴八字不是汉议郎蔡邕所书
  自古及今,一般都认为《孝女曹娥碑》(以下简称曹碑)碑阴八字“黄绢幼妇,外孙齑臼”是汉议郎、陈留人蔡邕所书,这一说法由于小说《三国演义》的问世而广为传诵,其生动的形象描述转移了人们对其真实性的探询。
  可有一天,当我又一次认真阅读今传为王羲之书写的曹碑碑文时,突然觉得有些奇怪。身为汉议郎的蔡邕(碑文作蔡雍,雍、邕通)前来观看碑文,居然“夜闇,手摸其文而读之”。一位高级官员来到地方上观看一块碑文,不一定兴师动众,但绝不会简从到夜读而无灯火照耀的地步。
  后来读《世说新语校笺》,在“捷悟第十一”中读到了 《三国演义》引用的那个曹操与杨修比猜“黄绢幼妇,外孙齑臼”八字含义的故事。笺注者不仅引录了故事的出处,还表示了“有限度”的怀疑:“按曹娥碑在会稽中,而魏武、杨修未尝过江也。”故事出处是南朝宋刘敬叔写的志怪小说《异苑》,其信史价值当然值得怀疑。笺注者的怀疑是对的,但我之所以说“有限度”,是因为它没有消释我先前的疑问:即陈留蔡邕是否到过会稽,夜读碑文并题写八字。
   在《上虞县志》(光绪年间刻本)的《列传·度尚》、《列女·曹娥》和《轶事·汉》等章中,关于曹碑的立碑、作文等事记载甚详。后两篇提到蔡邕,不妨抄录如下(标点为笔者所加)。
《列女·曹娥》:
  汉安二年……尚先使魏朗作曹娥碑文,成,未出。尚弟子,(《水经注》、《太平寰宇记》并作外甥)邯郸子礼甫弱冠,有异才。因试使为之,操笔而成(碑文载《文征》)。郎嗟叹,遂毁其章。后蔡邕又题八字,曰:黄绢幼妇,外孙齑臼。
《轶事·汉》:
  元嘉元年,度尚属魏朗作碑文,久之未就。时尚弟子邯郸淳年二十,聪明才赡而未知名,乃令作之。挥笔辄就。郎至,尚以示之。朗大叹服。蔡邕闻之来观,值夜,以手摸其文而读之,题曰:黄绢幼妇,外孙齑臼。
两文叙述稍有不同,但基本事实非常清楚。《列女·曹娥》因侧重列女主题而于蔡邕事稍略;而《轶事·汉》于细节十分注意,描述生动,蔡邕黑夜摸碑文而读的事迹与今传王羲之书曹碑碑文所记相同。
  由于《上虞县志》未特别指出蔡邕读碑的时间,所以给后人莫衷一是以可能。那么,陈留蔡邕是否于元嘉元年到过会稽呢?
  据《后汉书·蔡邕》,议郎蔡邕是陈留郡圉(今河南杞县南)人,生卒年为132年至192年,即汉顺帝阳嘉元年至汉献帝初平三年。考元嘉元年为151年,他年仅二十,虽小有声名,但并未显赫。在178年之前更未有到过江南的记载。也就是说,元嘉元年,陈留蔡邕是不可能来会稽,夜读碑文并题写碑阴八字的。
  27年以后,他确实有到会稽的可能。汉灵帝光和元年(178)他遭人诬陷,被流放到朔方。遇赦后怕再遭宦官毒手,逃至吴郡(今苏州)隐居,直到汉献帝中平元年(189)被董卓胁迫,重新做官至左中郎将。
  在这12年中,他有否可能夜读而题字呢?查《后汉书·儒林列传》记赵晔一章,有这么一段文字:“晔著《吴越春秋》、《诗细历神渊》,蔡邕至会稽,读诗细而叹息,以为长于《论衡》。邕还京师,传之,学者咸诵习焉。”可见他确实到过会稽。此外,在该书的注释中,还记载有他到会稽柯亭,见一竹椽,以为可取而制笛的故事。这两段记载表明了他对诗文、音律的精深造诣,也表示历史对他的肯定。但是,他同时又是当时的大书法家,其篆、隶水平为天下冠,如果他题写曹碑碑阴,《后汉书》及其他史书当不会疏于记载的。付之阙如的原因只能解释为陈留蔡邕根本就没有题写过曹碑碑阴八字。  
  况且,当我们读到“蔡邕闻之来观,值夜,以手摸其文而读之”这一句时,其急迫之状如在目前,以这一情态推断,蔡邕读碑、题字的时间不可能与立碑的时间相距太远,更不可能在27年之后。
  更有一说,认为曹碑碑阴八字是陈留蔡邕于汉献帝兴平二年(195)所题。此说显属无稽之谈。他已于192年被王允收捕,并于是年死于狱中。
所以,无论从理性分析,还是从情态推断,我们都可以作出这样的结论:曹碑碑阴八字并非汉议郎、陈留人蔡邕所题。
  曹碑碑阴八字是上虞人蔡邕所书他也是浙江书坛第一人
  曹碑碑阴八字既然不是陈留蔡邕所书,那么,我们是否可以将此事皆视作无稽呢?抑或另有一个蔡邕呢?
  无论是县志还是正史,度尚立碑、邯郸子礼(淳)作文、蔡邕题写碑阴诸事皆有明确记载,足可征信。《上虞县志·列传·度尚》引《后汉书》、《水经注》等云:
度尚,字博平,山阳湖陆人,永嘉元年(145)除上虞长,为政严峻,明于发□奸非,吏人谓之神明……先是汉安二年,孝女曹娥投江求父尸,死,乡人瘞之江边,莫之有表。尚设祭诔之,改葬娥于江南道旁,为立碑。使外甥邯郸子礼为碑文,以彰孝烈。
  史事确凿,我们不能将之看作无稽之谈。
  再者,按古人以年记事的惯例(如《资治通鉴》)及上下文连读的文势,“蔡邕闻之来观,以手摸其文而读之”的时间当视为该段文字冠首的“元嘉元年”。既然该年陈留蔡邕未到会稽,则自可断定另有一个蔡邕。而且,古人记事,多于人名前加缀官衔。陈留蔡邕官至议郎、侍御史、左中郎将,在今天看来,当属中央委员一级,意在宣扬地方文治武功的《上虞县志》在行文表述时不可能不加以特别重视。然县志中竟无前缀。如此“轻描淡写”的处理,我认为不应该看作是一个疏忽。
那么,当年确有一个与陈留蔡邕同名同姓的当地人?
  在梁元帝萧绎的《古今同姓名录》、清刘崇华的《历代同姓名录》和近代彭作桢主编的《古今同姓名大辞典》中,都明确记载有两个蔡邕。《古今同姓名大辞典》云:
“后汉末两蔡邕,同字伯喈,同以孝行闻,何其奇也。但一为陈留人,一为上虞人。上虞终隐不仕,而陈留则仕而不能隐。”
  陈留蔡邕就是上文提到的官至左中郎将的蔡邕,是东汉的文学家、书法家,通经史、音律、天文。而上虞蔡邕,终生隐而不仕,编者认为他可能“处于材与不材之间”。可惜没有更多的材料说明上虞蔡邕的生平状况。
  但这样的发现,已经够令人惊喜的了。
  有了这个“上虞蔡邕”的存在,前面提到的种种疑问便可一一消释。
当青年才子邯郸子礼碑文初就、新碑甫立之时,平民蔡邕闻之而连夜来读;在急切间找不到灯火的情况下,他摸文读之;读毕妙文,不禁由衷叹服,“手之舞之,足之蹈之”,欣然作书:黄绢幼妇,外孙齑臼。他连连感叹:真是绝妙好辞,绝妙好辞啊!
这样的推理应是合情合理的。
  显然,上虞蔡邕虽为一介平民,但是饱读诗书,是位隐居乡间的博学之士,在当地也有相当的声誉。两汉时,学子崇尚气节和孝义,或以“父母在,不远游”为借口,或以做官为碌事,多隐居不出。朝廷为此还特别采取“征辟”等形式求用有才能的隐居的人,以充实朝廷。上虞蔡邕的隐而不仕与当时的形势十分吻合。
  可惜,我们无缘看到他的题字,只能在头脑中想象他的书法风采了。
  两汉时期的书迹在浙江并不多见,仅有刻石《大吉买地券》、《三老讳字忌日碑》和《孝女曹娥碑》碑阴八字而已。但前两块刻石的作者无从查考。
  如此,我们可以暂时得出这样的结论:上虞蔡邕是浙江历史上第一位有名字记载的书法家,是浙江书法星空中第一颗明亮的星辰。
  关于曹娥和陈留蔡邕的另外一些问题
  一、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辑、中华书局出版、张彦生著的《善本碑贴录》有对曹碑的记载,称曹碑“原汉度尚撰,后魏邯郸淳撰,重刻蔡卞书”。此外有误。本文引录《上虞县志》三段原文已说得很清楚,在此不再赘述。
  二、为撰写本文,笔者查阅资料时,发现一个关于陈留蔡邕《熹平石经》的材料。翁方纲《两汉金石记》(未刊本)云:“按师宜官、梁鹄皆在鸿都门下,以善八分知名。杭堇浦《石经考异白》、张怀瓘《书断》、黄伯思《东观余论》、晁公武《石经考异》皆称鸿都石经,非也。全谢山曰:‘《北魏书·江式表》谓蔡邕刻石太学,后开鸿都,诸方献篆无出邕者。’则鸿都固非太学,而又可见师宜官诸人之书逊于邕也。邕以劾鸿都学生被谴,而谓石经出于鸿都,真大舛也。”这里是说《熹平石经》不能它称为“鸿都石经”。
  以上两点,因与本文有些关系,故顺便录出,以资参考。 (作者系虞籍乡亲,就职于浙江摄影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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